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进一步推进我省质量兴省工作,结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赣府发〔2010〕33号),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强化质量法治建设,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针。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
——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创造高质量的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科学处置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把诚信守法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完善质量信用体系,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推动先进质量文化建设。
——把夯实基础作为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加强质量教育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为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创新体系,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质量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依靠质量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增强我省产业、企业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实现由质量兴省战略向质量强省战略过渡,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形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到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1.产品质量:到2020年,产品质量安全指标100%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质量创新能力和自有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品的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由我省主导制修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认定500个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江西名牌产品,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区。
2.工程质量:到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安全。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
3.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和高技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居民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4.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好中趋优。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到2015年,环境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全省城市(含县城)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河流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比重达到82%左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以上。
专栏1:质量发展主要指标(2015年)
产品质量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
江西名牌产品数量达到500个。
工程质量 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服务质量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环境质量 城市(含县城)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主要河流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比重达到82%左右。
二、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四)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五)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
(六)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企业要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主要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的专利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七)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努力争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起草权,引领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优势企业要努力成为质量管理标兵,将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
(八)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要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履行社会责任机制,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主动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九)加快质量法治建设步伐。加快制定和出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养与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十)严格市场准入退出管理。依法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产品和重要敏感进出口商品的行政许可管理,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严重的行业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十一)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认真执行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增强质量安全溯源管理能力。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建立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
专栏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风险监测、预警通报等机制,重点加强食品安全和药品不良反应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收集、统计、分析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评估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及时发出产品伤害预警。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搭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网络,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舆情监控系统,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公共技术服务,加强高危行业、重点产品及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效能。
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重点加强载人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逐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价,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疫情风险监控机制。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疫情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建立健全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国境卫生检疫风险监控体系,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能力。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针对工程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各阶段,建立健全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跟踪相结合的工程质量安全预警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跟踪管理等风险管理机制,增强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机制。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研究环境风险的产生、传播、防控机制,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十二)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监管执法,建立健全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实施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生态环境、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以及工程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等违法行为,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十三)加强标准化工作。加快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地方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鼓励我省优势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标准。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构建标准化科技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专栏3:标准化工作重点
实施现代农业标准化。完善农业物资条件、基础设施、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运输存储、市场贸易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支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加快将LED、稀土新材料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转化为标准,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推动技术应用和产业集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实施现代服务业标准化。积极拓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域,加强我省旅游、餐饮、物流服务、居民服务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扩大服务标准覆盖率。
推进节能减排领域标准化。重点研制推动资源节约的先进技术标准、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取水定额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节能减排地方标准体系。
推进社会管理领域标准化。建立健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城市规划、行政服务等社会管理领域地方标准体系,促进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
培育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在农业、服务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国家或省重大工程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试点项目。
(十四)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结合新型工业化进程,建立并完善量值传递和测量溯源体系,建设一批重大精密测量基础设施,提升计量服务能力。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培育和规范计量校准市场,加强计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应用。
(十五)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建立健全法规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的监督管理。
专栏4:认证认可工作重点
完善认证认可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全面加强对各项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状况分析、安全风险评估和公共质量安全评价,加强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获证企业及产品的监督检查,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可追溯体系。
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节能、节水、节电、节油、低碳、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推动环保装备和综合利用装备产品认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等自愿性产品认证。
提升管理体系认证水平。大力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拓展认证领域,推动管理体系标准在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及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应用。
加快实施服务业认证。推进交通运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贸服务、旅游、体育等产业领域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完善实验室资质认定制度。依法健全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制度,严格食品检测机构市场准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
(十六)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建设社会公共检测平台和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等快速检验检测手段,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技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专栏5: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加大检测仪器装备研发力度。推进重点仪器、关键检测设备的国产化进程,加快快速检测仪器设备与方法的筛选、推广和应用。
加快检测机构建设。推进实验室国际互认,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型式评价实验室,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地方和区域中心实验室格局。
推进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产业聚集地区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对中小企业检测的便利化服务能力。
强化检验检疫能力建设。增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和实施能力,加强出入境疫病疫情监控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能力建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一批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构建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专业实验室检测联盟。
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检测。提升食品质量安全、重点产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及其风险监测等专项检测能力。
五、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十七)健全质量兴省工作机制。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市场调节、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合理配置行政资源,逐步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功能区以及产业集中的乡镇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
(十八)强化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省政府设立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实施名牌带动工程,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及江西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工作。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建设,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积极要素,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
专栏6:品牌建设重点措施
建立知名品牌培育体系。以消费者认可、市场竞争中产生为原则,以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制定品牌培育规划、认定指南、跟踪管理办法,提升知名品牌培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十九)完善质量统计分析机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和顾客满意指数等质量统计指标体系,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各地方、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十)健全质量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质量科学研究和质量教育学科建设,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发挥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
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二十一)大力弘扬先进质量文化。深入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广大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行为准则。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宣传质量政策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客观发布质量问题信息,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加快构建质量诚信体系。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信、农业、保险、统计、邮政等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逐步建立起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科学公正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严格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诚信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将制假售假、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十三)引导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和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探索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建立完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和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
(二十四)提升社会中介服务水平。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质检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商会)、保险以及评估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要积极提供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七、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二十五)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普及质量知识。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鼓励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国家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及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计量师考试。
(二十六)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在汽车、机床、船舶、航空航天、发电设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家用电器、元器件和基础件等重点行业,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促进我省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力争重点产品可靠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重大装备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十七)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
(二十八)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在工业、农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行业,比照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竞争性绩效对比。在产业链和区域范围内,引导千家骨干企业以卓越绩效国家标准为依据,开展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比。建立质量提升服务平台,完善对中小企业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实现质量提升和赶超。
(二十九)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加快制修订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关的标准,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认真执行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积极应用绿色环保技术,建成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
八、组织实施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全省质量兴省工作,制订落实本纲要的年度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三十一)完善配套措施。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省财政要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在名牌培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督抽查、技术标准体系和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要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纳入重点支持范畴。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要加强本纲要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政策衔接,确保本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
(三十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落实本纲要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要联系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安全中的实际问题,落实本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夯实质量基础,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
(三十三)强化检查考核。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落实本纲要的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要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省政府将适时对本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